声明人:罗勤玉
从99年7.20以后,在残酷迫害下,我所写的“保证书”等一切不合法的言行一律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4/12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