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宝和
因学法不深,我曾经给别人签过字,写过“悔过书”。现声明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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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4/12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