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福云
本人曾经在共产邪党的迫害下,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特此声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4/12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