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丽珠
2006年2月5日在公安局所说、所写、所做配合邪恶的事一律作废。在此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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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4/12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