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翠娥
我以前在高压下所写、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彻底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勇猛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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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4/12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