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邢珍秀 在九月二十九日,我从外边回来刚要進家,从后边跟進了派出所的两个人,到屋里转了一圈走了。第二天,其中一个又来了,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有什么东西,让我签名,我不签,后来就让我老伴(常人)替我签了。今天严正声明老伴替我签的名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