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史贞兰
今年春天,在大队和公安局两个地方,写了“不学法、不炼功”的保证书。今天我严正声明所写的“不炼功、不学法”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