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洪元
“九评××党”刚开始传播时,我不理解,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通过看了“九评”,才认识到自己的说法是错误,深表痛心。严正声明: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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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