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金田
在99年7.20之后,曾向邪党组织做的“保证”,及其它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更加坚信大法,努力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争取早日圆满随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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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