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百唱
99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迫害下,讲了“不学大法”的话,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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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