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平娟
在邪恶势力的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作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