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国全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走正师父要求弟子做好的三件事,证实大法,救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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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