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伟、姜桂花、李明、刘桂花
在邪恶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永远坚信大法,走好世间证实大法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