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自梅
在邪恶迫害下,写了“保证”,以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我要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