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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常兴、李菊香、欧阳美香、龙洪英、龙秋香、章钧东 99年7月20日以后,被恶党恶警强迫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做过对大法不敬的事,签过不应该签的字。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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