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齐秀春
在邪恶迫害下,做出了违背大法的事。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6/122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