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均龙
我才得法不久。以前不知真相,对大法犯过罪。声明:我以前对大法不利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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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6/122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