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姚小云、茚泽芬、王勇珍、陈东
在恶警非法高压下和强迫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行为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6/122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