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窦焕兴、蒋素珍
非法迫害后所写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从此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着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6/122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