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冰、李凤霞、李新
在邪恶的迫害下,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和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我声明作废。以后坚信大法,弘扬大法,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6/122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