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素敏、李敬合、孙盛确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6/122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