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梅风、武运生、刘全枝、武岭、武新梅、常保兰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6/122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