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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迎春 我是95年得法的。迫害开始后因为把情看的太重,多次被亲情所动、所累,再加上太贪玩,学法很不精進,几次被邪恶关進看守所,多次放不下亲情说过、写过“不炼功、不弘扬大法”等内容的话。2004年我被邪恶迫害,非法关在劳教所,受到非法虐待。有一次因为情放不下,在情的带动下写了“四书”,第二天我认识到我错了,向警察要“四书”,警察不给。在劳教所我还抄写过邪恶编写的含有攻击、污辱、诽谤大法内容的材料。从劳教所回来后,我在情上又栽了跟头,因警察的恐吓,妻子向我跪求,在对情的痛苦执著下,我没能守住心性,写了“不向别人谈论法轮功”的保证,被妻子交给了警察。现在我认识到这些事我做错了。严正声明我以前所抄、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内容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从今以后,认真学法,认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为法负责,为众生负责,为自己负责。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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