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绪格
在恶党的逼迫下,我在它们“保证书”上签了字,我知道这一切都不符合大法,我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全部作废。今后要坚定大法,不能给大法造成任何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7/122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