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红
我从99年7.20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还有我家里的人给写的、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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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7/122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