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蒋玉芬
对前不久写的“保证书”声明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7/122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