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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志刚 回想自己六年来走过的路,虽没写过“三书”之类的东西,但是有很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99年7.20时,曾经把多余的大法书交给派出所。之后在几个看守所的“释放证”上签过字,配合了邪恶。2001年5月,在劳教所办理進所手续时配合邪恶照过像,当天又因我拒绝在“不炼功保证”上签字被恶警打了半天,后来它们写上了我的名字,又强拧着我的胳膊、掰开手指在“保证书”上按了手印。回家后,单位领导为应付上级检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了我“不炼功”的材料交上去。在此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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