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志军
自99年7.20以来,一直受到中共流氓政府的无辜迫害,被迫做了不该做的事。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今后紧随恩师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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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8/12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