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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振宇

    我在劳教所内被超期关押半年,在管教、队长的电棍、狼牙棒等刑具的迫害和压力之下,违心的写了、说了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等不符合炼功人心性标准的东西。走出劳教所之后,由于怕心不去,又在派出所等场合说了妥协的话,还把功友给的经文烧了。

    学了老师的新经文和在功友的帮助下,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和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也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渡。现特此声明:从99年7.20以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炼功人心性标准要求的“保证书、悔过书”等一切统统作废!同时也要加倍弥补自99年7.20以后自己由于有怕心所做的“交书、烧经文”等错误行为而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在以后的修炼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心性,坚修大法,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在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救渡世人中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与苦渡,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6/20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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