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爱兰
2002年,在恶警的高压下,被迫交过照片,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按的手印,特此声明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8/12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