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常江
以前所说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话,所写的“不让妈妈炼法轮功”的信,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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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8/12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