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南兵
7.20以后,在派出所里,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及父亲为我写下的所有的“声明”和“保证书”,全部作废。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8/12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