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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桂云

    我是97年10月4日开始修大法的,修炼后我身心改变极大,师父所给予我的,用语言无法表达内心深处的感激心情,但是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没有从法上真正提高自己的心性,遇事总好用人的观念,所以被邪恶的魔钻了空子。在2001年8月派出所到家和打电话,要我按手印,我同意让人替我按手印了。事后功友帮助了我,说:如果替你按手印的人是未来得法的人,那也是配合了邪恶。事后后悔万分,现在我郑重声明:不符合大法真修弟子做的事,一律作废,同时,我决心加倍努力学法,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在正法中走好每一步。同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6/20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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