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汉新
以前在恶警的威逼下,曾写过“不修炼”的“保证书”,声明作废。坚修法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8/12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