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美权、梁桂芳、阮丽华、李兆年
以前不明真相的官员们,强加给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不实之词,声明作废。紧跟师父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8/12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