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穆利果
我于2001年元月去北京证实法,被邪恶非法抓捕,并非法关押三个多月,由于我放不下情,写下了“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不利于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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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9/12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