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淑芬
在被邪恶迫害期间,由于我学法不深,正念不强,在“拘留证”、“传唤证”上签名、按指纹。现在严正声明作废。我决不能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走师父安排的正法修炼之路,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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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9/12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