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俊元、陈永芬
原来我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严格按照师父安排的修炼的道路坚定的走下去,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 3 月11 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9/12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