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昌术
99年7.20在邪恶迫害中,曾经配合邪恶签了字,按了手印、照像等,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9/12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