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江华
本人在1999年7.20以后曾经说过、写过的“不炼法轮功”的一切话声明作废。从现在开始从新修炼法轮大法,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9/12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