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忠泽
我于2月11日在派出所恶警逼问我是否还炼,我违心的说“不修了”,现声明作废。以后加倍学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9/12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