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瑞祯
在邪党高压下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所做、所说、所写的言行声明作废。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9/12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