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建玲
99年7.20后,我曾经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现严正声明: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听师父的话,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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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0/12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