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玄妹
公安局610的十几个恶警好象是流氓一样的私闯民居,把我强行押送到洗脑班。在恶警的打骂、电棍下,我被迫做了对不住大法的事。严正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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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0/12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