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士范
2002年,我被邪恶非法抓進了教养院,被非法判2年半。在教养院期间,它们写了“四书”强迫让我签字,我做了不该做的。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0/12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