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吉香
99年7.20时,在中共政府的高压下,由于怕心我放弃了修炼大法,在口头上说“不修炼了”。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我所做的、说的有违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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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0/12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