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宇健
小学四年级时,由于年龄小、学法不深,在学校老师的压力下,被迫在“反×教”条幅上签了字,声明作废。 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走师父安排的路,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0/12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