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丽杰、仲丽华
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过错,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0/12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