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毕玲枝、陈香、刘仙、闫玉、刘继元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以后以法为师,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0/12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