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和平
在压力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加倍弥补以前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0/123257.html